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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墙材协会集中宣贯《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有关规定
2015-06-01 14:01:29 点击数:2791
    5月22日上午,由市墙散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协会、镇江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材专委会共同组织,聘请镇江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朱斌主任对我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为期半天的专题培训。
    为更好贯彻2015年4月27日颁发的《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朱斌主任结合我市新墙材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企业需关注的重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特别强调企业的硬件建设是基础,检验人员的能力培养和持之以恒的规范管理、记录是检验室具备条件的关键。墙散办企业服务科张科长对检验室人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提出要求,对检验室管理、仪器使用和数据处理等经常会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突出重点进行指导,强调质量意识,不能以低质低价进行市场竞争。全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会上,一些企业指出当前镇江墙材业出现的一些恶性竞争行为,并提出改进建议。协会奚秘书长再次强调了质量管理是企业生存的生命线,要有长远眼光、增强创新意识,减少恶性竞争。此次培训对强化企业质量意识、规范生产企业的检验室条件、完善企业自检能力建设、落实企业质量管理流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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