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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镇江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7-02-28 09:01:52 点击数:15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批准的《镇江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三年创建期(2015-2017)内,我市应完成:
    1.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能源利用规划》等5部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2.示范项目均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新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面积511.7万m2,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266.1万m2,比例52%,建成303.8万m2,比例59.4%;
    3.达到《镇江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节约型规划、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绿色交通等13大类、37项考核指标要求。
    二、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时间
    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相关合同签订,完成采购。
    五、绩效目标:
    1.2015年阶段目标
    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顶层设计,全力推动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建立绿色建筑链式管理制度,2015年实现实现新建绿色建筑184.6万平方米,建成93.4万平方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推进绿色规划编制。结合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的创建,协助各责任部门,编制镇江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能源利用规划》、《绿色交通专项规划》、《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绿色照明专项规划》、《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构建绿色产品信息库。进行全市范围内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的调研,重点厘清我市建筑市场需求、短板和发展潜力点。发挥行业协会横向覆盖面和纵向交流面优势,分别建立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材料信息库、绿建规划设计及产品制造企业目录、节能与节水产品及企业信息库。
    2.2016年阶段目标
    在2015年已建绿色建筑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区域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带动其他区域绿色建筑发展,最终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16年实现新建绿色建筑192.3万平方米,累计建成199.1万平方米,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镇江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目标,协助镇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节约型规划、城市空间复合利用、绿色交通发展、节约型村庄建设、城市绿色照明、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等工作任务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开展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绿色建筑相关单位与绿色建材企业开展双边、多边合作,对各企业产品、研发力量展开评估。
    开展中期自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等形成工作评价委员会,就已有归纳数据、实施工程、平台运行、制度作用等结合2年运作进行研讨,就不足、缺陷作出重点归纳。就下一年度技术服务方向、技术及新材料采用范围、产业研发及扶持力度等开展研究形成修改完善方案。
    3.2017年阶段目标
    确保镇江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017年实现新建绿色建筑134.8万平方米,累计建成303.8万平方米,达到《镇江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考核指标》确定的节约型规划、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绿色交通等13大类、37项考核指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培育绿色建筑市场。重点开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施工、运营管理、设备材料等关键技术研究和综合集成,形成适合镇江地区特点的成套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体系。
    全面总结创建成果。在三年期的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创建基础上,较全面的总结镇江市在向低碳经济发展,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型绿色建材的开发和运用以及在绿色建筑与产业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机制等方面的经验,使之成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借鉴和推广的经验。
发布时间:2015-07-03  稿件来源:镇江市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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